澎湖地方建議全年禁捕母蟹

2021-12-09  09:00   記者海藍/澎湖報導

多數漁民都有保育觀念,抓到的螃蟹太瘦或抱卵都會直接丟回大海,以保護新一代的螃蟹產出。(海藍攝)

前公視董事長,也是澎湖子弟的鄭同僚日前返鄉,在漁市場看見漁販販售抱卵的母螃蟹,馬上發文表示痛心,議會也有議員響應,要求農漁局應該向中央反映,把母蟹一律列為全年禁捕,為螃蟹留下一絲生機。

鄭同僚在臉書上發文說,小時候潮間帶常見的小魚小蟹,現在都看不到了;走一趟菜市場,又看見公開販售抱卵的母蟹,他很痛心,尤其漁市場才距離農漁局不到200公尺,質疑官方如何能容忍這種「滅種式」的濫捕。

此文馬上引起地方上關注,議員陳慧玲在質詢時就要求,農漁局應該向中央反映,禁捕母蟹的期間該擴及到全年;農漁局長胡流宗也回應,目前的法規是8月16日到11月15日這段繁殖高峰期禁捕母蟹,已經向漁業署反映是否修正規定。

漁民則說,其實多數漁民都有保育觀念,他們在海上要是抓到螃蟹,太瘦的會直接丟回大海,抱卵的也一樣,為的就是保護新一代的螃蟹產出,若連抱卵的都不放過,他們也怕將來沒螃蟹可捕。

事實上,在地人都很清楚,螃蟹在秋冬季節最肥美,好吃的是蟹殼裡的蟹黃,也就是螃蟹的肝、胰臟部分;反倒是母蟹一旦抱卵,蟹肉品質就下降,因為母蟹把養分都供給蟹卵,蟹肉就會偏瘦,其實賣價更差。

雖然目前販售抱卵的母蟹,因為過了禁捕期並不違法,但抱卵母蟹本來就不是民眾首選,此時販售抱卵母蟹,可能飽不了漁販口袋,卻扼殺了螃蟹的下一代,其實並不划算也令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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