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新生兒生育獎勵金加碼至兩萬 市民讚賞「好有感」
2023-01-04 編輯部/台南報導
為獎勵生育,臺南市112年將新生兒第一名及第二名子女生育獎勵金調升至兩萬元,市長黃偉哲今赴安平區戶政事務所頒發生育獎勵金予新生兒父親查先生,恭喜查先生喜獲千金,也藉機會向查先生宣傳市府育兒福利政策,並表示臺南要陪伴新生兒一起平安健康成長。
獲得新生兒獎勵紅包的查先生表示,妻子預產期在112年1月上旬,在市長甫宣布青銀福利政策後就迎來新生命,為能享有臺南市的新生兒福利感到歡欣。
市長黃偉哲表示,臺南市致力完善育兒環境,舉凡將生育獎勵金提高,新生兒母親從懷孕開始便可以向市政府申請居家安胎服務,在生育後可以媒合到宅坐月子以及育兒指導員的免費服務,新生兒家庭更可以享有育兒津貼或者托育補助的福利,讓新生兒從出生前到出生後都能被呵護,更幫助父母減輕照顧負擔。
民政局姜淋煌局長表示,臺南市自112年1月1日起將產婦生產第1名及第2名新生兒發給生育獎勵金新臺幣1萬元及1萬2,000元均加碼再提高到2萬元。這是市府繼108年提高產婦生產之第3名、第4名新生兒為3萬元、109年提高第5名以後每名新生兒為5萬元及111年提高第1名新生兒為1萬元生育獎勵金金額後,再度釋出提高福利之政策,希望民眾能感受到市府一份祝福心意,還有社會對產婦及新生兒的恭喜及祝福。他補充,只要新生兒於112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新生兒父或母一方設籍台南市連續6個月以上,並於60日內向台南市任一戶政事務所完成新生兒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者,按產婦生產之新生兒個數,發給生育獎勵金,第1名及第2名為2萬元。第3名及第4名為3萬元,第5名以後每名為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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