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萬名家庭看護工納保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今天上路

   記者莊兆暉/綜合報導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及保險法今(5/1)上路,受雇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將全數納保,此外,全台的22餘萬名家庭看護工也要全面納保,由於家庭看護工雇主多為自然人,勞保局將與勞動力發展署勾稽,逕行成立投保單位,以簡政便民,費用規劃每季繳納1次,每次約100多元。

5月1日起,全台22萬多家庭看護工與幫佣將全數納入職災保險。(翻攝照片)

依據勞動部資料統計,到2021年底,家庭看護移工共有22萬5423人、家庭幫佣則有1465人,這些勞工依照原先的勞保條例,並不需加入勞保,但災保法上路後全數都得加入職災保險。

勞保局表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今天上路,將新增20萬餘名家庭看護工納保,並與勞動力發展署勾稽資料,再寄發給20萬餘個雇主;雇主會在8月25日前收到首次繳款單,若依最新職災費率計算,家庭看護工的職業災害費率是0.18%,因此1季約繳交100餘元。

勞保局指出,由於家庭看護工與幫傭的工作型態、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與受雇事業單位勞工不同,且不易釐清,若要求雇主備置災保法所提的出勤工作紀錄或薪資帳冊,將有窒礙難行之處,因此家庭類移工雇主可以用聘雇許可函、勞動契約書及薪資明細表替代出勤工作紀錄及薪資帳冊。

勞保局表示,若雇主未繳交職災保險保費,且在寬限期間仍未繳納,每超過1天將加徵其應納費額0.2%的滯納金,加徵至應納費額20%為限。勞保局還可以就應繳保險費及滯納金,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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