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摩鐵同房1小時辯稱還有「姑姑」在 結果是「豪洨」法官判賠
2022-07-15 記者左新巧/高雄報導
白姓男子帶著「紅粉知己」林女到摩鐵,妻子發現後氣得提離婚,並向林女提告求償50萬元,鳳山簡易庭審理時,林女辯稱是白男的「姑姑」身體不適,3人一起到摩鐵休息,不是私下幽會,但法官要傳姑姑出庭,林女又不答應,因此被法官認定她的說詞與常情不符,判賠8萬元。
判決指出,白姓男子雖然和妻子結婚多年,但仍與林姓女子保持密切互動,兩人不但是多年好友,也熟知彼此的家庭關係;去年5月14日下午 4點多,白男帶著林女到摩鐵「逗留」約1小時後離去,白妻得知此事後氣到抓狂,不但跟白男離婚,更上法院向林女提告求償50萬元。
鳳山簡易庭審理時,林女辯稱,當天是白男的姑姑從北部南下高雄,她也認識姑姑,於是跟著作陪,3人先去探視白父後,得知姑姑有意在高雄投資土地,於是由白男開車載著她們去看土地,結果途中姑姑身體不適又不想去醫院,才會臨時找一家摩鐵進去休息。
林女堅稱,當天是3人一起摩鐵,不是她和白男私自去摩鐵幽會,還說法官如果不信,可以找姑姑來作證,結果法官真的要找姑姑出庭,林女又縮回去,說不用再找姑姑出庭,被法官認定她的說詞與常情有異不足採信,且身體不適應該去就醫而不是去摩鐵休息,因此判她應賠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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