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弊新聞損害名譽 中油求償敗訴
2022-02-20 15:33 綜合報導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報導)國營事業代考舞弊集團主嫌黃英傑、黃耀進109年遭檢廉查獲,臺灣中油公司認為舞弊新聞害公司名譽受損求償50萬元;高雄地院認為事後報考人數不減反增,未構成名譽受損,判中油敗訴。
對此,中油接受媒體提問回應,涉案的黃英傑、黃耀進在被高雄地檢署起訴後,公司當時即依獎懲規定解雇2人,請求賠償損害。對於一審敗訴,將委任律師提出上訴,維護公司權益。
至於如何處置舞弊考上的員工?中油則指出,全力配合檢調偵辦作業,若有現職或新進人員涉案違法,經查明屬實將依公司規定處置終止勞動契約。
中油等國營事業2年前遭高雄檢廉查獲有代考舞弊集團介入招考,代考次數至少29次,犯罪所得達新臺幣5,300多萬元;其中,代考集團主嫌、前中油員工黃耀進、黃英傑自民國104年到109年期間陸續用110萬到145萬元代價,找槍手替考生應試,但部分考生遭檢廉查獲。
代考舞弊集團事件爆發後,中油火速開除黃耀進、黃英傑,且認為2人所為導致媒體報導損害中油名譽,網友因此留言大肆批評中油,為此向2人提出連帶求償50萬元,還要在報紙頭版登道歉啟事、PTT八卦版連續30天貼出道歉文。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黃耀進和黃英傑審理時反駁,中油未明確點出2人所為哪裡構成損害或侵權,且考試作弊既不是中油所為,就不會因此導致公司名譽受損;加上提供考試舞弊消息給媒體的是檢調單位,報導的也是各大媒體,所以應不能把責任歸咎給2人。
法官審理時,發現代考舞弊集團新聞爆發後,中油報考人數不減反增,足見社會大眾沒有因此降低對中油的信譽跟社會評價,且媒體跟網友評論並非一般人所能控制,據此認為並未構成侵權,駁回中油50萬元名譽受損請求賠償和刊登道歉啟事,可上訴。
另外,由於羅姓考生是黃英傑協助考進,中油也認為羅姓考生在任職期間領取共276多萬元薪資獎金,黃英傑應代還這筆錢,因此向他求償150萬元,其餘部分保留請求權。黃英傑則否認協助代考,僅是介紹工作機會。
不過,高雄地院合議庭認為,羅姓考生雖是透過舞弊錄取任用,但從在職期間領取薪資跟獎金可以看出,其勞務付出並未低於一般員工,也能勝任交付工作,才能依照中油公司規定領到相應對價工作薪水,羅姓考生薪資及獎金所得與考試舞弊行為是間接關係,據此認為中油求償150萬元並無依據,駁回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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