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警「兼顧治安與防疫」加強特定娛樂場所臨檢
2022-04-11 19:37 記者林豊雅/屏東報導
恆春警察分局有鑑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自111年4月1日至4月30日實施之「特定娛樂場所」防制作為,對進入特定行業消費者必須提供接種3劑疫苗證明,工作及從業人員皆應接種疫苗2劑且滿14天,如第2劑滿3個月者,應接種第3劑,否則不得提供服務等規定。
恆春分局業針對轄內特定娛樂場所規劃臨檢勤務加強查核,並請業者、從業人員和消費大眾要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期能防杜防疫漏洞,給民眾一個安全的消費空間。
恆春分局分局長林明波表示,疫情不僅衝擊一般民眾,第一線執勤的員警更要積極整備各項防疫工作,防疫視同作戰,不可掉以輕心,恆春分局將賡續於轄內特定娛樂場所加強臨檢宣(勸)導,若發現違反防疫規定,將相關違規事證函請主管機關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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