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在即 里港分局加強宣導作為

記者林豊雅/屏東報導

里港警分局防治組家防官結合第一線分駐(派出)所員警,特別針對人潮聚集處

跟蹤騷擾防制法110年底經總統簽署公布,歷經約半年時間,即將於111年6月1日生效施行,對此,里港警分局特別加強宣導,積極防範性別暴力,確保民眾對於跟蹤騷擾行為能有更完整認識,提升自我安全防衛意識。

因應跟蹤騷擾防制法即將上路施行,為使防制跟騷安全觀念推廣至社會大眾心中,里港警分局防治組家防官結合第一線分駐(派出)所員警,特別針對人潮聚集處,如:商場、市集、車站等,透過舉牌及發送精美小物之互動宣導方式,面對面了解民眾心聲與需求,納入日後辦理跟蹤騷擾防制勤業務之參考依據;另通令所轄各分駐(派出)所及協請各公私立部門及商家,以LED 字幕機、電視牆等設備,強力播送防制跟蹤騷擾宣導標語,亦製作活潑生動且具教育意涵的宣導短片,刊登於網路社群媒體,藉此廣泛教育與提醒民眾。

協請各公私立部門及商家,以LED 字幕機、電視牆等設備,強力播送防制跟蹤騷擾宣導標語

里港警分局表示,跟蹤騷擾行為視為犯罪,係指持續、反覆違反特定人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進行監視觀察、尾隨接近、歧視貶抑、通訊干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妨害名譽及冒用個資等8大類行為,致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民眾對於此類行為應要勇敢站出來說「不」,並尋求相關單位協助,警方獲報後即可展開刑案偵查、書面告誡機制及聲請保護令程序,違者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里港分局分局長鄭頴聰表示,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在即,希望透過廣泛的推廣宣導,能讓民眾了解跟蹤騷擾防制法立法精神及執行配套措施,有效遏止不友善的性別暴力行為,也呼籲如遇有疑似跟蹤騷擾情事,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警方將即時介入,提供協助,防止被害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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