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炒到賠錢不起訴 高雄市議員黃明太:釐清真相還我清白

2022-07-07   記者左新巧/高雄報導

早期是民進黨大金主,2018年被徵召競選高雄市第2選舉區(茄萣區、湖內區、路竹區、阿蓮區、田寮區)議員,以第二高票當選的高市議員黃明太,去年被檢調懷疑他涉嫌炒股,但檢方後來發現他「炒股炒到賠錢」,且長期持有這些股票,偵結處分不起訴,檢察官依職權送再議,高雄高分檢駁回,讓他順利炒股醜聞脫身。

高雄市議員黃明太涉炒股,最後偵結不起訴。(翻攝黃明太臉書)

60歲的黃明太是高雄路竹人,名下有營造、環保、工程等10幾間公司,早期是民進黨的大金主,他雖然在2018年首度當選新科議員,但在高雄政界早已為人熟知,出入議會時常被尊稱「太哥」、「總裁」。

檢方指出,與黃明太熟稔的李姓夫妻檔(另案偵辦中),疑為了從股海中賺錢,於是找上金主黃明太和台灣蠟品董座兼總經理林哲印一起炒股,檢調發現他們買了大立高、三洋紡及邁達康3家股票,而這三檔股票在他們持有期間,確實有出現異常波動。

去年2月,檢調發動大規模搜索,在全台動員約100名調查官,分別前往台北、高雄、桃園、花蓮等地進行蒐證,黃明太應訊時喊冤,指自己雖然是用兩名媳婦的銀行帳戶買賣股票,但絕無炒股。

黃明太解釋,他早年做工程倒閉有積欠債務,因債務尚未還清,2001再出來創業還債時,才會用孩子的名義擔任公司負責人,所以手上有孩子和媳婦的銀行帳戶,但不是把他們當人頭。

檢方查出,黃明太於017年4月買進邁達康,同年9月底賣出、2017年2月買進大立高,同年9月底才賣出,三洋紡這檔股票雖然分三個時段買進,但持有時間都超過2個月才賣出,且3檔股票都沒有連續高價買入、低價賣出或是相對成交的情形。

檢方認為,沒有積極事證證明黃明太和台灣蠟品董座林哲印共謀炒股,且他們持有的三檔股票「有賺有賠」,因此認定為合法投資,偵結處分不起訴;檢方察官依職權送請再議,高雄高分檢駁回,讓黃明太順利從這起炒股案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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