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抓猴」簽和解書賠160萬反悔稱被迫 法官看過影片後這樣判

2022-07-08   記者左新巧/高雄報導

男子阿文(化名)懷疑妻子出軌,找來徵信社協助蒐證,果然發現妻子劉女和陳男到摩鐵開房間,阿文當場抓姦在床,陳男自知理虧,簽下賠償160萬元的和解書,但後來他反悔,提告反控自己是「被迫」簽和解書,但法官勘驗抓姦影帶後,認為陳男是自願簽下和解書,因此判他敗訴,要賠這筆錢。

男子偷情遭女子丈夫「抓猴」,簽下和解書賠償160萬,卻反悔說是被迫,法官調閱相關影片,仍判男子應賠。(示意圖)

判決指出,去年6月,阿文接到徵信社人員來電,指跟監發現劉女和小王陳男到到左營某摩鐵開房間,阿文趕到摩鐵和徵信社會合後,一行人衝入房間就開始錄影,果然拍到到陳、劉兩人衣杉不整,阿文當時還氣得上前打人,但被徵信人員勸阻。

雙方在摩鐵談判時,陳男簽下一張160萬元的和解書,但幾天後陳男反悔,認為和解金額太高,他月薪才4萬,根本賠不起這筆錢,請律師居中協調,希望把金額下調到40萬。

但阿文不理會,堅持要陳男賠160萬,陳於是到法院提告,指自己當初是被迫簽下和解書,不用履行和解書中的協議。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傳喚徵信社人員出庭作證,他們都說沒有動手打人,頂多時說話有大聲一點,但絕對沒有出言恐嚇。

法官為求真相,當庭勘驗影片,發現在摩鐵時,確實有人說過「你家住在哪我們很熟、你住在哪裡我們都知道」,但法官認為這句話應該是要告知陳男,如果當下不處理,阿文一方會透過司法途徑解決此事,難認有恐嚇意圖,且「捉姦現場大小聲是常情」,陳男在簽和解書前還能討價還價、要求填載保密條款,不像是被強迫,因此判陳敗訴,可上訴。

0 回復

發表評論

Want to join the discussion?
Feel free to contribute!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 2021 Copyright 彪網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