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案 被告建商董座判繳600萬緩刑2年

2023-7-31  編輯部/台南報導

陳凱凌自今年7月20日起,延長羈押2月(圖_資料畫面)。

台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案,同案被告台邦建設董事長陳福成,今日中午被合議庭法官依共同詐財罪,判處1年徒刑和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1年內向公庫支付600萬元。判決指出,此案經檢察官與被告陳福成於審判外,就願受科刑範圍達成協商,且陳已認罪,法院不經言詞辯論,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協商判決。

判決指出,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被控涉嫌利用職務向營建包商黃姓業者索取賄款、要求請喝花酒、接受性招待貪污,也另以買豪宅名義,夥同建商代銷公司向銀行超貸。同案被告台邦建設董事長陳福成涉詐欺取財及偽造文書罪 。

針對此案,台南地方法院627日首度開庭,陳凱凌與同案被告翁東明皆坦承認罪。合議庭審議後於73日裁定陳凱凌自今年720日起,延長羈押2月,涉案部分法官另擇期再審。不過當時陳福成表明對陳凱凌購買台邦興建的大樓房產過程並不知情,否認詐欺取財,直到準備程序庭時才改口承認詐欺取財及偽造文書罪,經檢察官聲請改依協商程序判決。

0 回復

發表評論

Want to join the discussion?
Feel free to contribute!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 2021 Copyright 彪網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