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里長伯設「安養陷阱」詐財又騙房 失智老婦險無家可歸

2022-06-21   記者左新巧/高雄報導

前鳳山區誠德里長楊弼勝欠債千萬,他幫里內蘇姓失智老婦安排進安養中心,蘇婦妹妹替姐姐墊了127萬安養費,竟被楊盜提一空,楊再用「以屋養老」,將蘇婦的房子過戶到妻子蕭女名下,再拿房產去抵押借款420萬,高雄地院依偽造私文書罪判楊徒刑1年、蕭徒刑6月,緩刑3年。

前里長假替老婦安養為名,詐財又騙房產,差點害得老婦無家可歸。(示意圖)

判決指出,2015年,獨居的蘇婦走路跌倒送醫後,被診斷出患有失智症,無力自理生活的她,家人也無法照顧,楊於是去台南找蘇婦妹妹商量,由妹妹出錢讓姐姐去住安養中心,未來如果錢不夠用,就用「以屋養老」的方式去銀行借錢,讓蘇婦能安養晚年。

蘇婦妹妹同意里長方案,滙了127萬元到姐姐的郵局帳戶,由安養中心每月進行扣款,但安養中心只收到幾期費用後就收不到錢,於是去函向蘇妹催繳,妹妹一查,發現姐姐郵局帳戶裡原本的2萬多元存款加上她所滙的127萬,都被人提領一空,甚至姐姐的房子也被過戶,妹妹趕緊報警。

檢警介入調查後,發現蘇婦的錢被楊男領光,且楊男在外積欠1、2千萬債務,信用破產無法向銀行借錢,於是把蘇婦的房子過戶到妻子蕭女名下,再把房產拿去向不知情的梁姓女友人抵押借款42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楊男坦承犯行,向強調妻子不知情,行帳戶、印鑑等都是他保管使用;楊與蘇婦妹妹也在審理時達成和解,願意賠償350萬元,並在調解時當場拿出80萬元;蘇婦妹妹同意不願追究此事,也無意再處理姊姊的房產,法官依偽造私文書罪判楊徒刑1年、蕭徒刑6月,緩刑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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