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地太嗨放鞭炮炸毀帳篷 業者提告男子GG了
2022-06-30 記者左新巧/高雄報導
蔡男花了2800元向高雄某知名露營場租借營地及帳篷,但他無視禁令,在露營地放鞭炮,火星不慎炸毀帳篷,業者提告求償5萬2千多元,法官認定蔡男有責,判他應賠4萬6千餘元。
判決指出,去年5月17日,蔡男帶著親友到旗津露營樂2號店露營,他向業者租借營地及帳篷時,業者拿出入住公約要他簽署,蔡男簽完後,卻無視公約上禁火規定,當晚在營地施放鞭炮,結果火花不慎炸破業者的帳篷,業者要求蔡男賠錢,但蔡男拒賠。
業者不滿提告,依帳蓬1件34100元、運費3000元、冷氣拆裝費用5000元、更換帳篷人員工資8000元,要求蔡賠償52605元。高雄地院審理時,蔡男未出庭替自己辯護,法官根據業者所提供的公約內容,確認公約上詳載「狩獵帳棧版及狩獵帳(帳內)嚴禁爐火、抽煙、玩火等易引起火災之行為,避免造成難以挽回的結局」等規定。
法官認為,蔡男簽署公約卻違規放鞭炮,依帳篷價值折舊後,推算出價值為28417元,再加上運費3000元、冷氣拆裝費用5000元、更換帳篷人員工資8000元,共44417元,再加計5%營業稅,合計46638元,判蔡男應賠這筆錢,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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